|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保障公众参与权和知情权,现对本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资源化项目(二期) 2、项目位置:宁阳化工产业园 3、建设内容: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利用厂区已建的制浆设备、水煤浆气化装置处置泰安明德新材料有限公司明升达高分子材料产业园吡啶项目(二期)产生的萃余液汽提塔废液,处理规模为14.4万t/a,依托水煤浆气化协同处置危废资源化项目(一期)建设的废液输送管道及废气收集输送设施,废液输送泵依托泰安明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输送泵,废气处理设施依托泰安明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热氧化炉,无新建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李风军,13563843909 三、环评编制单位 山东环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单位通过发电子版公众意见表征求意见,意见表可在以下网址下载 网址:https://pan.baidu.com/s/18e_dI-4vqOoydZoleJEcGA 提取码:ktk5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如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第(二)。 公众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主管部门反映。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山东晋煤明升达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