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士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试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 (一)明士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试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NXCmwGfwQaunSPkwrQqqw 提取码:3phh .png)
 明士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聚酰亚胺材料试验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报告书放置在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5号楼110房间。公众可直接前往该地址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众主要包括本项目厂址周边的水北村、门口村以及企事业单位职工。 (三)参与征求意见的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针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7FL78iuzj0QvSsqnD9epQ 提取码:8svx .png)
 公众可按上述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发送以下邮箱(公众也可以直接向下述邮箱发送自己的意见): (1)建设单位:sdmingquan@163.com (2)环评单位:forever1969@163.com 2、电话联系: (1)建设单位:赵延平15854118387 (2)环评单位:祁海平13969115710 3、发送信件: (1)建设单位 山东省济南市刁镇化工产业园明士新材料有限公司赵延平(收),电话:15854118387 (2)环评单位: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山东省化工研究院5号楼110室 祁海平(收)    邮编:250014   电话:13969115710     (四)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24日。   |